长沙邓普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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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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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给她的钱分手能要回吗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3年01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501人看过


别急,我先给大家说3个案子


A和B在恋爱同居期间,A曾向B多次转账,而且多数都为520、199等特殊含义的金额。分手后,A觉得吃亏,向法院起诉,要求B返还转账累计的30W本金及利息

法院认为:转账时间都发生在两人恋爱期间,部分款项为恋爱期间的共同支出,部分款项为A对B的赠与,均是A为维持良好的恋爱关系付出的代价,并非借款,不用返还


A和B为恋爱关系,A以资金周转为由找B借了

10W,并口头表示月底资金到账后立即归还,但之后 B多次催促,A都不予理会,干是B将A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虽然B给A转了10W,但根据聊天记录的内容不能证明是借款,而且基于转款期间为恋爱关系,B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驳回B的诉讼请求


A和B相亲认识,在准备结婚时,A要100W的彩

礼,B基于以结婚为目的,给A转了100W,订婚后两个人一起生活了5个月,发现彼此并不合适,于是分手,同时A不愿返还彩礼,被B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彩礼是当事人一方以结婚为目的支付给另一方的钱物,如果婚姻关系不能缔结,则给付彩礼的目的未能实现,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


律师总结

恋爱期间,你支付给对方带有赠与性质的钱,分手不能要求返还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款项会被认定为赠与:

在特殊节日或纪念日转的钱,比如:情人节、七夕节、生日等

转账时明确备注表达爱意文字的款项

可以表达爱意的特殊金额款项,比如520、1314等日常消费支出,比如经常会为对方买衣服、买化妆品、买食品等

在转账时明确表示属于赠与的


2恋爱期间,你借给对方的钱,分手可以要求返还但是谈恋爱时,经济来往都比较频繁且随意,款项性质很难认定,因此,一般借钱出去的朋友要承担比民间借贷更为严格的举证责任,否则借出的钱可能因性质无法认定而面临败诉的风险


3恋爱期间,你给对方的彩礼,分手可以要求返还恋爱期间,你以结婚为目的给对方的钱,都可以主张为彩礼,如果分手,没有领证,是可以让对方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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