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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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出具两张欠条,这笔“分手费”怎么算?

发布者:杨雄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5日|分类:债权债务 |145人看过


基本案情

 

 

大宝和小赵曾是恋人关系,因矛盾较大分手。分手后,20217月,双方对恋爱期间的花费问题进行结算,小赵应当返还大宝各种项款共计12万元,并书写欠条一份。因字迹潦草并有修改,大宝又让其重新书写一份12万元欠条。202111月,双方就还款事项重新签订《纠纷协议》,约定小赵当天支付6万元,剩余6万元由中间人进行沟通解决,并备注欠条一张现场销毁。后小赵又通过中间人支付给大宝1万元。20228月份,大宝以小赵出具的12万元欠条为依据诉至费县法院,要求其偿还12万元。

庭审中,小赵辩称,已支付7万元。大宝称该7万元是偿还的另一笔债务。小赵又提供202111月现场销毁欠条的视频,证明销毁的欠条与大宝提交的欠条内容一致,并不存在大宝陈述的另一笔债务。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小赵为大宝书写的两张12万元的欠条是两笔债务还是同一笔债务。结合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在案证据,大宝与小赵原系恋爱关系,该欠条是二人感情出现矛盾后形成,是对二人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进行的结算。第一张欠条字迹潦草并有修改,第二张欠条相对工整,内容一样,两张欠条都是12万元,加起来是24万元,而大宝提交的银行转账等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对小赵享有24万元的债权。二人重新达成的《纠纷协议》上,协商当天支付6万元,余下6万元由中间人沟通解决,并备注欠条一张现场销毁。该《纠纷协议》与两张欠条具有前后连续性,能够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双方仅存在12万元一笔债务关系。遂判决小赵偿还大宝剩余欠款5万元。

 

 

法官提醒

 

 

情侣在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或互相帮扶往往会进行频繁转账,然而,一旦感情生变,曾经爱的表达就会转变为冰冷的经济纠纷。法官提醒,要回必要的费用合情合理,但是双方在往来结算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平等、诚信的原则,和平解决金钱矛盾,给曾经的美好画上圆满的句号,切勿抱有仇恨、报复、侥幸的心态虚构事实提起诉讼,避免浪费司法资源,否则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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