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17年6月23日,山西省忻州市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企业家杨X有期徒刑15年,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合并执行16年。杨X亲属在某中院旁听完本人的法庭辩护后,当即委托本人担任杨X的二审辩护人。2017年10月20日,山西省高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本人担任其发回重审的一审辩护人。2018年4月4日,忻州市中院宣判杨X已被判刑15年的合同诈骗罪无罪,杨X获释,与亲人重逢。
兰和律师
发布者:兰和律师 时间:2026年01月06日 26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7年6月23日,山西省忻州市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企业家杨X有期徒刑15年,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合并执行16年。杨X亲属在某中院旁听完本人的法庭辩护后,当即委托本人担任杨X的二审辩护人。2017年10月20日,山西省高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本人担任其发回重审的一审辩护人。2018年4月4日,忻州市中院宣判杨X已被判刑15年的合同诈骗罪无罪,杨X获释,与亲人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