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协 议 书
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 年 月 日生一子/女 (或:婚后无子女)。现因性格不和,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故双方自愿离婚。现经友好协商,就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第二条子女的抚养
1.抚养权
双方婚后 年 月 日生一子/女 ,现年 岁。离婚后 由 方抚养。
2.抚养费
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直至子女满 周岁/子女(此处一般写十八周岁,但协议的话可以写到更多如22周岁等)能独立生活;给付方式为:
(1)现金,于每月第一次探视子女时直接给到 方
(2)银行汇款,每月 号前将本月抚养费转入 方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卡号:
子女遇有重大医疗、教育等大额开支的,如面临升学、突发重大疾病等,需要较大额度经济支出时,男女双方对此额外费用各承担一半。
3.探望权
在不影响婚生子/女 学习、生活的情况下, 方拥有合法的探望权, 方行使探望权时, 方应予以配合。
第三条 夫妻财产及共同债务
(一)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第四条 其他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应遵守执行,如有违反,需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本协议是基于双方协议离婚之用,如男女双方最终未能协议离婚,则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男方(签字捺印): 女方(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