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宣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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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二审胜诉案

发布者:任宣怿律师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209人看过 举报

2024-11-18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上诉人(化名:王某)与被上诉人(化名:某医院)之间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纠纷。王某自2022年5月24日起在某医院工作,直至2023年9月21日。在此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某认为某医院应支付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但医院拒绝支付,认为双方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委托任宣怿律师团队提起上诉。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王某的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双倍工资差额的部分,改判某医院支付王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7,578.3元。

案件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是否应当支付。任宣怿律师团队在案件中提出了以下关键论点:

  1. 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某医院未在法定期限内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

  2. 双倍工资差额的支付:由于某医院未及时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定:尽管某医院主张双方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条件。

律师点评

任宣怿律师团队表示,本案的成功在于对劳动合同法的准确理解和适用。团队强调,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也提醒劳动者,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本案的胜诉不仅体现了任宣怿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也展示了司法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视。通过法律途径,王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同时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注: 本案例中的人物姓名均为化名,旨在保护当事人隐私。实际案件处理中,律师和法院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当事人信息的安全。


本人是新疆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应届毕业生,对于八大学科知识框架较为了解,在读期间曾任山东政法学院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常务副主席,...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乾恒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2202010258879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法
山东乾恒律师事务所
13702202010258879 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