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安宋三香律师
干了十几年合同纠纷案子,我最怕听到当事人说一句话:“律师,合同我看了,金额没问题就签了。”
签合同只看金额,跟买房子只看面积不看户型有什么区别? 今天不说废话,就讲三条最容易被忽视、杀伤力最大的条款。这三行字没看清,亏10万都是起步价。
第一行字:违约金怎么算的?
很多合同只写一句“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跟没写一样。打起官司来,法院只支持能证明的实际损失,预期利润、商誉损失一概不算。
更坑的是,有人觉得违约金写得越高越好——月息5%、每天千分之一往上怼。民法典第585条写得清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申请调减。司法实践中,超过实际损失30%的部分,法院基本不会支持。有个案子,双方约定月息5%的违约金,法院直接砍到年利率4.65%。你写在合同里的一串数字,未必能拿到手。
正确做法:违约金要写具体计算方式,比如“逾期付款,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别写得太离谱,写高了也是白写。
第二行字:出了事去哪儿告?
这行字最不起眼,但最要命。合同里如果写着“争议由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一旦出问题,你得跑到对方的地盘去打官司。跨省维权,差旅费、律师费先不算,光时间成本就耗死你。更恶心的是,有人故意虚构一个跟双方都没关系的“签订地”写进合同,法院认定管辖条款无效,案子还得移送。
正确做法:明确约定由己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别写“守约方所在地”——谁是守约方得打完官司才知道,这种约定法院通常认定为约定不明。
第三行字:免责条款长什么样?
格式合同里的免责条款,提供方必须用合理方式提醒你注意。没加粗、没标红、没单独让你签字确认的免责条款,你可以主张它不成为合同内容。民法典第506条还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直接无效。但现实中,很多人合同翻都没翻完就签字了,免责条款藏在最后一页,等你发现已经晚了。
给各位的实在话: 签合同之前,花十分钟把这三行字找出来看清楚——违约金怎么算、去哪儿打官司、免责条款长什么样。看不明白的,花几百块找律师扫一眼。这几百块省下来,可能就是未来几十万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