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女方陈某某与男方任某在生活中,因陈某某不善言辞,经常被任某及任某的姐姐言语侮辱及施加身体暴力,陈某某由于无法忍受这样的家庭生活,就独自回到良家,委托律师起诉与任某离婚,两人在婚内生育一女,律师接受委托之后按照当事人意愿向六枝特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诉中与被告任某友好协商沟通,任某也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同意离婚,双方的争议焦点为:1、婚生女归谁抚养?;2、抚养费每月支付多少、;3、共同债权债务怎么处分?在协商过程中律师陈述陈某某没有劳动能力及抚养能力的背景,提出为了未成年人成长有利的原则,提出婚生女归任某抚养,陈某某不承担抚养费,陈某某在不影响子女正常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可以随时探望,双方无债权债务。
范文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