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方勇律师团队
刘方勇律师团队
江西-吉安合伙人律师执业10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怎么样才能认定为自首

作者:刘方勇律师团队时间:2023年10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3次举报

怎么样才能认定为自首

1、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罪行,如果供述的是与自己无关的他人的罪行,那是检举而不是自首。

2、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全部罪行,不能有任何隐瞒。全部罪行是指犯罪人的主要犯罪事实,而不是犯罪过程的细节。

3、犯罪人供述罪行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其他方式,只要是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就是自首。

还有一种特别情况,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这是一种特殊自首,但必须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这些罪行必须是自己的罪行,而非他人的罪行。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司法机关正在审查的罪行或者正在服刑之罪以外的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而不能只是补充自己已为司法机关所知之罪的犯罪细节。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刘方勇律师系江西智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从事律师行业9年,刑事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有邱腾芳、刘建清、刘以冲),团队主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吉安
  • 执业单位:江西智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60820********0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