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晓秀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47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办 案 小 结
一、案情简介
2022年4月申请人派至在海南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负责木工工段施工。2022年5月28日,申请人在项目现场工作时被隔离板砸到右小腿导致受伤,事发后送往海口市中医医院治疗。申请人经海口市中医医院治疗诊断为1.右小腿压砸伤 2.右内踝骨折。2023年5月18日海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编号为琼0199劳鉴工初〔2023〕0260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认定申请人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拾级。
二、办案总结
本案的核心要点:一是,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二是,海南省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海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相关标准,2022年海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519元,故申请人的月工资可以推定为5460元/月。三是,《工伤保险条例》及《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之相关内容,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四是,《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省2021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数据的通知》202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424元。
三、结果
劳动仲裁支持了原告方的全部请求,约合判决金额16万余元。
四、律师评价
根据办案小结,对主办律师陈晓秀进行赞扬:
在这起案件中,主办律师陈晓秀表现出色,成功地处理了核心要点。首先,她成功揭示了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的问题。其次,她巧妙运用了海南省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标准,推定申请人的月工资为5460元,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有力的依据。第三,陈晓秀精确引用了《工伤保险条例》及《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的相关内容,强调了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支付标准。最后,她还参考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省2021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数据的通知》,为判决结果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依据。
由于陈晓秀的专业素养和出色的法律技能,最终劳动仲裁支持了原告方的全部请求。她的卓越表现在案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值得给予充分的赞扬。
陈晓秀 20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