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本案原告与委托人被告通过珍爱往交友平台相识,在共计见面不超过三次的前提下,在民政局领证结婚,结婚领证后几日内,男方向女方转账XX万元,男方所称是转入给女方用于买房,但女方并未购买房产。后双方聚少离多,感情无法进行下去,虽起诉离婚。
本案的代理过程中,从谈价、接受委托、到确认委托、到答辩前,所有的前期工作都是通过微信与当事人联系,委托人对于本案件是否离婚最争议的点在于“婚内转账的XX万元”,是否需要返还。本案在开庭当天,通过与对方律师沟通、以及与法官助理的沟通,最终双方均同意离婚,女方退还5.6万元,分70个月支付,每月800元。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