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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母亲诉赠与协议无效 湘东律所朱松梅律师据理力争, 助当事人胜诉

发布者:湖南湘东(株洲)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年04月02日 32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一起涉家庭房产赠与的合同无效纠纷,原告为年近九旬的老人王某某,被告为其子陈某某、儿媳王某某(朱松梅律师代理当事人)。

案涉房屋位于株洲市天元区,实际由被告陈某某于 1987 年出资出力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系老人与已故丈夫陈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2009 年、2015 年,老人夫妇与两个儿子签订书面分房协议,明确将案涉房屋所有权分配给两个儿子,老人签字确认,对房屋权属作出合法安排。2020 年,为办理产权过户,老人丈夫与二被告签订《房屋赠与协议书》,将房屋赠与二被告并完成不动产变更登记。2023 年房屋面临征收,可获百余万征拆补偿款,老人女儿因利益纠纷,主导老人于 2024 年提起诉讼,要求确认 2020 年《房屋赠与协议书》无效,理由为协议中老人签名系他人代签、老人不知情,二被告与已故丈夫以虚假意思表示转移财产,损害其权益。

接受委托后,朱松梅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制定了两层关键抗辩策略:一是直击诉讼本质,明确提出本次起诉并非老人真实意思表示,老人年近九旬,一直由儿子赡养,衣食无忧,根本不理解 “确认合同无效” 的法律含义,系女儿为争夺拆迁利益操控起诉,请求法院单独核实老人意愿,从根源上动摇原告诉求的合法性;二是夯实权属基础,提交 2009 年、2015 年分房协议等关键证据,证明案涉房屋早已通过合法书面协议完成权属分配,老人签字认可,2020 年赠与协议仅为过户手续,不存在无权处分、虚假意思表示,即便赠与协议签名非老人所签,也未损害其合法权益,无其他法定无效事由。

最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朱松梅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完整维护了当事人的房产及征拆利益。

本案中,湘东律所朱松梅律师跳出 “代签” 细节纠缠,直击案件根源,逻辑清晰、举证充分,既用法律依据击破原告诉求,又用情理还原家庭事实,成功为当事人守住了合法财产权益,展现了专业的家事纠纷代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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