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对疾病范围的认定常常存在争议。近期,君审律所代理的一起胆总管囊肿重疾险理赔纠纷案在甘肃省兰州法院胜诉,成功为客户获赔50万元。本案中,保险公司以"胆总管囊肿不属于重大疾病范围"为由拒赔,但法院最终认定被保险人的病情符合重大疾病特征。
案件背景
2019年,张先生(化名)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2022年,张先生因腹痛、黄疸等症状就医,经检查确诊为胆总管囊肿,需要接受手术治疗。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胆总管囊肿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为由拒赔。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合同约定,胆总管囊肿未被列入重大疾病范围,因此不予赔付。张先生对此表示异议,认为胆总管囊肿是严重的胆道疾病,需要手术治疗,完全符合重大疾病的特征。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张先生委托君审律所代理此案。
法律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如何认定重大疾病的范围。君审律所团队在本案中重点论证了以下三点:
疾病实质特征:胆总管囊肿是严重的胆道疾病,需要手术治疗,符合重大疾病的实质特征;
合同目的解释: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目的是为罹患严重疾病的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不应拘泥于疾病名称的表述;
不利解释原则: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对条款有争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诉讼过程与法院判决
君审律所团队收集了张先生的完整病历资料、影像学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证据,并邀请肝胆外科专家出具专业意见,证明胆总管囊肿的严重性和治疗必要性。在兰州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法院采纳了以下关键观点:
胆总管囊肿是严重的胆道疾病,其危险程度符合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目的;
保险合同采用列明式约定,但不应排除与列明疾病同等严重的其他疾病;
根据保险法的不利解释原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张先生支付保险金5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