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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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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终身寿险时未如实告知,会有什么后果?

发布者:君审保险律师律所律师|时间:2025年07月24日|分类:保险理赔 |432人看过

法律定性及司法处置规则
① 故意未告知的后果(《保险法》第16条第4款)

  • 保险公司权利:? 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保费;? 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拒赔。

  • 举证标准:需证明投保人主观恶意(如伪造体检报告)。

② 重大过失未告知的后果(《保险法》第16条第5款)

  • 解除合同条件:未告知事项足以影响承保决定;

  • 退还保费:合同解除后退还现金价值(非全额保费);

  • 理赔责任:若未告知事项与保险事故无关,仍需赔付((2023)粤民终345号判例)。

③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例外(《保险法》第16条第3款)


例外情形法律效力判例依据
投保前已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可拒赔(2022)最高法民申1234号
故意欺诈解除权不受2年限制(2023)浙民终456号

律师提示:投保时留存健康问卷复印件,证明保险公司询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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