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1 年 11 月,被告人白某某对外谎称自己是退休国家特二级刑警,假借可以帮被害人王某某撤销行政处罚,累计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5300元。2021年12月5日,白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公诉机关最初以招摇撞骗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首次庭审结束后,公诉机关调整指控罪名,变更为诈骗罪。
二、法院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白某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已经生效。
三、律师解读
本案究竟应当认定为招摇撞骗罪还是诈骗罪,关键在于界定退休公职人员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内容,刑法层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限定为在各级国家机关中在职从事公务的人员;法律拟制认定的两类视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情形,适用前提也均是人员在岗、实际履行行政管理公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公务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后应当办理退休手续。退休人员自此和原单位不再存在公务隶属关系。由此可知,人民警察退休之后,原有警察公职身份消灭,不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招摇撞骗罪所要保护的核心法益,是国家机关公权力所承载的公信力以及国家机关正常管理秩序。本案中,被告人谎称退休刑警,但已不具备任何现行执法权限,无法依托公权力帮被害人撤销行政处罚;被害人之所以受骗,信赖根源是被告人过往的从业经历,并非当下有效的国家公权力。该行为无法侵犯国家机关权威与公务运行秩序,和冒充在职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法益侵害程度存在本质区别。
综上,冒充退休人民警察骗取财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应当以诈骗罪对行为人定罪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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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前员额检察官、检委会委员,司法机关任职16年,专注刑事辩护。
深耕公诉业务12年,主导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全流程工作,参与重大案件讨论与决策,牵头办理多起复杂疑难案件,精准把握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及裁判逻辑。
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涵盖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污染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等多元领域。
两度获评市级“优秀公诉人”“十佳公诉人”。兼具控辩双重视角,擅长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切入,制定精准辩护策略。
刘慧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