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远律师
姚远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江苏-连云港
19901566729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

咨询我
09:00-21:59

徐某某工伤认定案

发布者:姚远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03日 1186人看过 举报

2025-03-03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叶某是甲公司的员工,在某日早上 6 时上完夜班后打卡下班。随后,叶某骑电瓶车回家,在途经附近菜场时,临时决定进入菜场买菜。买完菜后,叶某继续骑电瓶车回家,不料在途中被渣土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叶某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结果:叶某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人社部门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 办理过程:叶某在事故发生后,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医记录等,向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收到申请后,展开调查工作,核实叶某的工作情况、下班路线以及事故发生的经过等信息。最终,依据调查结果,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 律师观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本案中,叶某下班回家途中,顺路进入菜场买菜,该买菜行为属于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活动。并且,该行为发生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因此,叶某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应当认定为工伤。此案例也提醒劳动者,在遭遇类似情况时,要及时收集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重视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的安全保障,积极配合工伤认定工作。

姚远律师,江苏榆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擅长处理民间借贷、工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刑事辩护等方面的案件。作为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连云港
  • 执业单位:江苏榆和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720********91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江苏榆和律师事务所
1320720********91 民间借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