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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手续及利息约定?

作者:卜文玉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9次举报

  
  律师解析:
  民间借贷的当事人需要办理的手续为:先由借款人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有关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说明材料;然后由贷款人审核;再订立书面的借贷合同,最后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贷利息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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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文玉律师,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专业,南京执业律师,擅长劳动仲裁、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76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