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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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这6种约定是无效的!(普法)

作者:陈锦辉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76次举报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在不违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因与他人协商而受限制。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这是对子女的赠与,要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18周岁以后,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6.处分他人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处分自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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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辉,男,现为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办案思路清晰,逻辑缜密。擅长法律领域:婚姻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龙岩
  • 执业单位: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820********7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