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随笔

骗领养老金?诈骗罪的 “民生红线” 不可碰

2025-12-11
2025年12月11日 | 发布者:郭佳伟 | 点击:83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养老钱”“救命钱”是国家社保基金的核心功能,却有不法分子妄图钻空子。湖北杨某在岳父去世后,伪造生存证明冒领养老金12万余元,最终以诈骗罪获刑三年缓刑五年;上海李某风通过双重户籍重复领取养老金11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

养老钱”“救命钱” 是国家社保基金的核心功能,却有不法分子妄图钻空子。湖北杨某在岳父去世后,伪造生存证明冒领养老金 12 万余元,最终以诈骗罪获刑三年缓刑五年;上海李某风通过双重户籍重复领取养老金 110 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可构罪,而社保基金作为公共财产,此类犯罪更会被依法严惩。

法律提示:参保人员死亡后,亲属应及时向社保部门申报;重复参保需主动注销其中一个账户,切勿抱有 “瞒报获利” 的侥幸心理。一旦发现骗保行为,社保部门可追缴款项,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文章了。 下一篇:电信网络诈骗:这些 “红线” 碰了就坐牢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郭佳伟
郭佳伟律师 入驻5 近期帮助过:29 积分:186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郭佳伟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郭佳伟律师电话(18345059562)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345059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