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是比较激烈的,父母双方都想让孩子跟随自己生活,但此时争夺的并不是孩子的监护权。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因夫妻离婚而消失,不过父母一方却可以因为做了对子女不利的事情,而导致抚养权被剥夺。究竟,夫妻离婚后如何变更监护人呢?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变更监护人?
1、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1)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由于失去监护人。
2、我国《民法典》第34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3、需要有人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4、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监护人变更的判决。
二、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