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
本案属于退休人员受聘务工引发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案件。
原告退休后受被告公司聘请从事机器维修工作,在车间检修设备、吊装零部件过程中,因被告提供的起重吊带断裂,设备坠落砸伤原告。原告经治疗后,司法鉴定评定构成九级伤残叠加三处十级伤残,并评定一期、二期内固定拆除手术对应的休息、营养、护理三期。原告起诉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衣物损失、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要求被告全额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抗辩原告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当自行承担 50% 责任,同时提出已垫付大额医疗费,要求在本案一并抵扣;对伤残赔偿系数、律师费金额提出异议。
本案核心争议:退休人员劳务用工受伤,雇主责任比例划分;多处伤残的赔偿系数认定;被告垫付医疗费如何在本案结算;律师费的认定标准。
案件核心难点
1、过错责任比例认定:吊带为被告提供,吊带断裂是事故主要诱因,但原告本身有多年维修经验,法院会审查原告是否存在安全疏忽,双方责任划分是本案核心。
2、多伤残等级系数争议:被告主张仅按九级伤残计算,不认可叠加三处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需要举证司法鉴定意见书合法性,论证多处伤残叠加系数应当采信。
3、垫付费用结算:被告垫付巨额医疗费,包含住院伙食费,需要对垫付金额分项剥离,统一抵扣结算。
4、律师费认定:被告仅以只有发票为由不认可律师费,需要结合案件标的、当地律师收费标准,争取法院酌定支持。
律师代理思路
1、确立劳务关系与事故成因:提交用工事实证据、事故经过陈述,证明原告在提供劳务期间,因被告提供的吊带断裂导致受伤,雇主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2、司法鉴定效力举证:提交司法鉴定报告,证明原告一处九级、三处十级伤残以及完整三期,主张多处伤残对应的伤残赔偿系数。
3、损失逐项举证核算:整理全部医疗费票据、病历、鉴定费票据,主张各项人身损害赔偿;提交律师费发票,请求法院酌情支持律师费。
4、应对过错抗辩:事故根源是被告提供的起重吊带断裂,属于设备安全缺陷;原告虽有从业经验,但不应承担过高比例责任,争取法院调低原告自担责任比例。
5、垫付费用统筹处理:同意将被告垫付医疗费在本案中统一抵扣,区分医疗费与垫付的伙食费,避免重复计算。
案件最终判决
法院认定原、被告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被告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事故主要原因系被告提供吊带断裂,原告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酌情认定被告承担 80% 赔偿责任。
司法鉴定意见书效力被采纳,支持九级叠加三处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各项损失经法院核定,律师费酌情调整为 6000 元。被告垫付的医疗费在总赔偿款内抵扣,抵扣后被告仍需向原告支付赔偿款 270252.12 元。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义务人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律启示
1、退休人员再就业,和单位成立劳务关系,工作受伤按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处理,适用过错责任划分赔偿。
2、提供劳务受伤,若雇主提供工具、设备存在质量缺陷引发事故,雇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劳动者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自身需要承担小部分责任。
3、多处伤残可以叠加伤残赔偿系数,并非仅按最高单项伤残等级计算。
4、事故发生后雇主预先垫付的医疗费,可以在诉讼中一并抵扣结算,减少后续单独结算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