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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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发布者:陈晓升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1055人看过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民法典》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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