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助公司全额追回百万经营收入?
案情介绍
我方代理的公司监事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主张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长期违规将公司数百万元经营资金直接转入其个人账户,经双方核对,该笔款项中仍有一百五十余万元无法证明用于公司正常经营,严重违反高管忠实勤勉义务,侵害公司合法财产权益。我方接受委托时,对方已提交大量银行流水、零散支付凭证,试图以“家族式企业经营惯例、个人垫资远超转入金额”为由,否定侵占事实,抗辩空间较大。
案件分析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对方以“无书面合同、行业交易习惯”为借口,主张个人账户走账属于正常经营调配,混淆资金代收与财产混同的法律边界。我方没有陷入对方“逐笔核对流水”的举证陷阱,而是从三个核心维度构建证据链:
锁定公司章程明确约定的禁止性条款,直接证明对方的行为从根源上违反高管忠实义务;
梳理双方长期对账的平台聊天记录,固定“仅一百八十余万元支出已完成共同确认”的客观事实,推翻其“全部垫资已获认可”的主张;
结合烘焙行业用工规模、原料采购的合理成本区间,指出对方主张的数百万元未对账支出完全不符合商业常识,强化其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全额支持我方诉讼请求,判决对方十日内返还全部一百五十余万元公司经营收入;二审法院采纳我方全部抗辩观点,依法驳回对方上诉,维持原判,我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利益最终落地。
办案心得
这类家族式小微企业的损害公司利益案件,核心突破口从来不是逐笔纠缠零散凭证,而是牢牢抓住“高管妥善保管财务资料、依规向股东监事通报经营情况”的法定责任,把复杂的流水对账争议,转化为“高管是否尽到忠实勤勉义务”的法律定性问题,才能在对方证据看似充足的情况下,快速锁定案件胜势,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公司财产权益。
徐健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