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居民楼楼道内一辆电动车突发自燃,浓烟与烈火瞬间封堵逃生通道,3 名住户紧急撤离时被严重烧伤,陷入维权困境:车主推诿、生产与销售方互相甩责、赔偿协商屡屡破裂。伤者多方求助无果后,委托贾如梦律师介入办案。
律师第一时间固定核心证据:调取消防《火灾事故认定书》,确认起火源于电动车电池产品质量缺陷;核查车辆生产、销售链条,锁定生产者、销售商主体;固定车主违规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堵塞消防通道的重大过错证据,厘清多方责任边界。
依据《民法典》第 1202 条、1203 条、1207 条,律师主张:生产者、销售者对缺陷产品承担无过错产品责任;车主违规停放、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构成过错侵权;生产者明知缺陷仍流通,符合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庭审中逐一驳斥被告抗辩,最终法院判决:生产者、销售商、车主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全额赔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共计 549268.87 元,并支持惩罚性赔偿诉求,最大限度弥补伤者身心损害、维护合法权益。
本案破解电动车火灾 “维权难、追责散、赔偿低” 痛点,为同类楼道电动车自燃侵权案件提供了完整追责与索赔范本。
贾如梦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