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委托人在婚姻家庭纠纷中遭受家庭暴力,两名未成年子女被对方抢夺、转移、藏匿,其监护权遭受持续不法侵害,尚处哺乳期的幼女生存权益面临紧迫危险。
贾如梦律师于2026 年 3 月 25 日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启动证据固定与调查取证,赴多公安单位调取出警记录、调解笔录等关键材料,精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以情势紧迫、侵害现实为由,快速向法院提出禁令申请。法院经审查认定,被申请人行为已构成人格权侵害,违反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于2026 年 3 月 31 日依法作出民事裁定,支持申请人全部请求:
1、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将两个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
2、禁止被申请人再次抢夺、转移、藏匿两个子女;
3、禁止被申请人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申请人对两个子女行使监护权。
本案依托人格权侵害禁令这一快速民事救济机制,成功制止被申请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监护权及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贾如梦律师的专业办案素养与司法机关高效履职、守护民生权益的司法担当。;
贾如梦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