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原告主张在小区电梯公共通道,因物业公司保洁拖地致地面结冰滑倒,向物业公司索赔人身伤害及玉镯财产损失共计102000元,物业公司委托贾如梦律师应诉。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梳理案件证据,直击原告举证核心瑕疵:
1. 原告医疗诊断结论无任何内容证明与本次滑倒存在因果关系,人身损害相关索赔缺乏事实依据;
2. 原告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玉镯损坏的时间、地点,无法证实损坏与本次滑倒存在关联,86000元财产损失主张不成立;
3. 原告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小区保洁行为应尽合理安全注意义务,自身对滑倒存在过错。
案件结果:法院完全采纳贾如梦律师的抗辩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原告诉讼请求证据不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被告物业公司零赔偿,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律师专业领域:物业侵权责任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
贾如梦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