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晋流 韦龙祥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450120**********

  • 执业机构: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法律顾问人身损害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减刑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发布者:冯晋流 韦龙祥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8月30日|分类:刑事辩护 |254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减刑的条件主要有:1、减刑的对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减刑的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关于减刑的条件主要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减刑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减刑的条件主要有:

1、减刑的对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减刑的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最多能减多少年

1、原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包括判决宣告前先羁押的时间在内)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2、原判刑罚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以前已经执行过的刑期不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是立功表现的,裁定予以减轻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3、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所以,减刑最多减原刑罚的一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