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吊销需引以为戒:再次开车严惩不贷?
吊销驾照再次开车的处罚如下:
1、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吊销驾驶证后无证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但是驾照吊销期满并重新考取驾照的没有处罚。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情况:
1、机动车驾驶人经驾驶员专门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培训、考试合格,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视为无照驾驶。
2、驾驶员驾驶的机动车型号超过驾驶证准驾范围,按无证驾驶处理。
3、不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视为无证驾驶。
4、伪造、变造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的,或者驾驶证已过期或者被暂扣、吊销的,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按非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理。
6、持军队或者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境内驾驶的。
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
别进行处理:
1、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3、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