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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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票开具的六个“真相”

发布者:张国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3日|分类:经济仲裁 |435人看过

 1、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非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

  真相:自2020年2月1日,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了。


 2、开具发票并非一定要交税

 真相:(1)符合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开具普通发票也不用缴纳税款。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开具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3、发票开具使用系统并非都需要付费

真相:纳税人在领取税务UKey后,在公共服务平台中使用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

 

 4、发票并非只有纸质发票版本

  不管是网上购物,或实体店买东西,商家只给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那电子发票是有效发票吗?

  真相:增值税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一样合法有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5、发票丢失并非要登报

  真相:发票丢失取消登报要求啦!

 

 6、不开发票并非没有风险

  真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如果通过不开发票来逃避税务监管,进行虚假申报,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一旦被认定为“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被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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