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雲雲律师

  • 执业资质:134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某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信息罪辩护词(成功、精彩)

发布者:焦雲雲律师|时间:2020年10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395人看过

辩护词(在检察院量刑五年的基础上,成功辩护最终2年)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以及其它审判人员: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xxx的委托,贵院审理的xxxxxx人涉嫌诈骗、侵犯公民信息、寻衅滋事等罪一案,指派本所焦雲雲律师为其中第x被告人我的当事人的辩护人,现根据本案案卷材料,结合庭审情况,提出辩护意见如下,请合议庭予以考虑:

1、我的当事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字存在偏差、且侵犯公民信息与寻衅滋事系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我的当事人在本案中仅是从贷款公司那里得来了后来数据登入的账号和密码,其中保存的具体信息量,对此信息来源、去向并不知情,也无法控制。其中数据是否存在真实性问题、是否均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均有疑问,请求合议庭予以考虑。

    本案中我的当事人利用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催收,必然利用到被害人的通讯录信息,二罪之间形成一种牵连或者吸收关系,应当择一重罪或者从轻处罚,此为刑法谦抑原则所致。

2、我的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

    关于侵犯公民信息罪。我的当事人开设催收公司,接收了贷款平台提供的欠款人信息,读取了欠款人通讯录等其它信息,本案中上述个人通讯录等大量数据保存于催收公司后台,贷款公司在贷款app中设置抓取个人信息的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用于催收。我的当事人等人一般会在公司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再与xxx对接,此时很自然的将这些欠款人交给我的当事人,明里暗里意思都是让我的当事人去利用这些信息,把后台登陆的账号密码给了他人,进行进一步催收。而我的当事人在催收过程中也仅仅是利用了部分通讯录,起诉书中虽然用滋扰、辱骂、威胁的方式催收客户的数量多少次,但是结合庭审以及催收录音,我们并没有听到足以引起被催收人害怕的语气,请求合议庭在认定次数的基础上,考虑该数字的不严谨性。

    关于寻衅滋事罪。与本案中其它催收公司不同,我的当事人并没有使用“呼死你”软件,他购买自动拨号软件“xxx”进行拨号联系欠款人以及欠款人的通讯录,该软件仅是为了拨号方便,辩护人在检察院听取催收录音,并没有听到太出格的言语措辞。内容主要的句式,问是否是债务人或者是否认识债务人,随后说明来意,碰到态度恶劣的会偶尔语气不好,辩护人认为尚不能让债务人感到害怕,相反辩护人听到很多电话拨通后,对方语气不好,挂断电话等。公诉人指控催收公司催收过程中存在辱骂、威胁,辩护人认为缺乏真实性、客观性。

    综上,我的当事人多次组织他人拨打电话这一滋扰行为,辩护人认为情节较轻,请求从轻处罚。

3、我的当事人xxx为合作关系

    首先我的当事人与xxx以前是同事,xxx以前也在其它公司处理过催收,我的当事人在公司成立之前,将贷款平台的催收业务交给更有经验的xxx来处理,我的当事人此时与xxx的关系应当是一种合作的关系。我的当事人负责接来催收业务,催收的具体方式方法由xx来决定,双方也会用微信进行沟通,我的当事人对xx不存在一个指使、安排的关系,在催收当中,xx对催收的结果更有决定力、影响力。

4、我的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相当淡薄,犯罪的时候他才xx周岁都没到,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其本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

综上,恳请合议庭考虑教育与刑罚兼顾的原则、考虑刑法的歉抑原则,处以庞**1年8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辩护人:

日期:2020/9/14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