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债权债务若干问题及问题解答
本人从事债权债务以来接触到很多客户,总结各类咨询,现总结如下
问题一:我还不起钱了,是不是犯法了?
解答一:“犯法”在法律理解中一般认定为触犯刑法,现实中因真实意思表示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一般不会涉及到犯法的概念,还不起钱承担的是民事还款责任,在债权方没有主动采取司法方式争取的时候,司法是不会主动干预的。一句话,还不起钱,需要还款,但没有犯不犯法的概念。
问题二:借了高利贷,对方是不是违法了,法律规定的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解答二: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总之,约定36%以内的已经支付的继续有效,超出的如果未支付,起诉法院只支持24%。
问题三:我欠别人钱还不上了,怎么办?
解答三:还款责任是欠款人的义务,具体怎么办取决于你跟债权人的协商或者是债权人的行为,债务人可以自主的选择起诉你,也可以跟你约定其他还款方式。
问题四:法律保护的债权时间是几年,最长几年?
解答四: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改为3年,但是具体应用起来并不是按老百姓理解的3年,因为是近期才生效,所以一般在该法律生效之前已经过了2年诉讼时效的仍按两年。且,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断的后果是重新计算,除了诉讼时效的时间概念以外,老百姓所说的最长时间我们理解为除斥期间,这个是20年,且是绝对的。建议当事人在难易琢磨的时候咨询律师,因这些概念较为专业。
问题五:如果想起诉债务人,可不可以让对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经济损失等?
解答五: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法院不支持。
问题六:起诉债务人什么时候能拿到钱?
解答六:起诉债务人并不必然与拿到钱同步,起诉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也是公权力介入的一种威慑作用,利用司法将债权固定下来,如果债务人积极还款那么与老百姓所说的拿到钱其实是可以同步的,如果债务人逃避还款,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问题七:因为是现金借款,没有借条,可不可以主张债权?
解答七:那么需要其他方式收集证据形成证明力,否则难以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