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男/女,*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男/女,*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以**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款请之日止);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次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年*月*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借条内容为“今借到**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年*月*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借条内容为“今借到*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年*月*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借条内容为“今借到***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截止时间*年*月*日共借款陆拾万元整。以上款项原告通过其妻子账户向被告转账***元,其余款项为现金支付。
原告出借款项后多次向被告催要上述款项,但被告均不予理会。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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