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界通常不喜欢“自作聪明”的当事人以及“省钱”的当事人。前者认为律师工作不过如此,自己问清楚了也可为之,后者认为律师费太贵且不保障结果不愿意支付。前者须明白,行业差距不是简单沟通就可无师自通,后者须明白,律师费是不是你该省的一项费用,且你的时间精力是否值得去省这一笔何况自身为之的风险更大无疑。
前有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问我,这类案件可否自己去起诉,答之,当然,这是你的权利。随后,第一个问题出现,确定管辖问题,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予告知,但简单的管辖问题,需要律师从专业的角度来抉择哪一个管辖更有利且分析利弊,没有经验和理论的专业背景是分析不出的。管辖权确定好之后,诉讼文书的书写,需要仔细推敲,外行认为,网上找一份模板,结果也只是照虎画猫。再往后,证据的收集与举证期限,有些当事人认为私底下都是说好了的,法院不过是走走形式,也许对方委托了律师,那么对方律师就有权对每一处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一旦出现瑕疵,证据三性决定证据排除。当然,还会有开庭庭审技巧,调解还是诉讼的选择,执行技巧,这其中不乏理论支撑,但不得不说律师的诉讼业务更多是人与人之间的较量,是一种内心的博弈与时机的把控。
就如一名病人,选不选择医生治疗是他的权利,问完医生选不选择哪些药物治疗方法,依然是他的权利,但怎么样是明智的选择,决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