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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谁支付,谁承担工伤医疗费

发布者:李卫军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4日|分类:劳动纠纷 |443人看过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了人身损害的,经过相应的程序认定确认为工伤后,就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获得一定的赔偿。那么这其中涉及到工伤医疗费的赔偿时,工伤医疗费谁支付呢?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综上可知,在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足额的工伤保险后,工伤医疗费一般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不然的话就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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