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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种类——怎样立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

发布者:李卫军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346人看过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注意:【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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