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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发布者:徐倩律师|时间:2018年12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321人看过

 

法堂概要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则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若出现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合同终止的七种情形,如合同解除、债务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合同一方是否还需要向另一方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呢?答案是肯定的。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即合同虽然终止了,但合同一方仍然有权基于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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