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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没签字的合同有效吗

发布者:徐倩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821人看过

法堂概要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这句话不能反推,即不能认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合同就不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也成立。需要注意的是,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有下列情况的,在法律效力上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认定:

       第一种情况: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一方当事人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为对方所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时,接受方是否履行了其应负的义务并不影响合同成立;

       第二种情况: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一方当事人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但不被对方所接受的,该合同不成立;

        第三种情况: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了,但是双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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