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超勋律师专职律师

  • 服务地区:广西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擅长领域:职务犯罪取保候审交通事故侵权

  • 服务时间:08:00-21:00

  • 咨询热线:18807829609查看

  • 执业律所:广西金泉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缓刑期满嫌疑人又犯新罪是否算累犯

发布者:谭超勋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 |76人看过

缓刑期满嫌疑人又犯新罪是否算累犯

缓刑期满嫌疑人又犯新罪不算累犯。累犯是指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罪的是累犯、缓刑期满没有故意犯罪也没有严重违法缓刑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则所判刑罚不再执行,也就是从来没有执行过当然就不满足构成累犯所需要的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的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西 柳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807829609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1724

  • 昨日访问量

    76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谭超勋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