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彦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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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某等与张某等执行遗嘱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

作者:关彦萍律师时间:2022年12月31日分类:复函浏览:273次举报
2022-12-31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向某与张某执行遗嘱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义务均未作出相应的规定。只要法律无禁止性规定,民事主体的处分自己私权利行为就不应当受到限制。张凤霞作为熊毅武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在遗嘱人没有明确其执行遗嘱所得报酬的情况下,与继承人熊伟浩、熊萍等人就执行遗嘱相关的事项签订协议,并按照该协议的约定收取遗嘱执行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的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情况,该协议是否有效,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只要协议的签订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协议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应认定为有效。如果熊伟浩、熊萍等人以张凤霞乘人之危,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协议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该协议,应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人民法院不宜主动对该协议加以变更或者撤销。

关彦萍律师是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法律系,是全日制本科法学毕业生,2020年执业,有着深厚的法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泰安
  • 执业单位: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920********7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工伤赔偿
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
1370920********76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