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债权
1.1.乙方对甲方享如下债权:
借款起始日: 年 月 日
借款到期日: 年 月 日
初始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
约定利率: 。
1.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拖欠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
1.3.甲方将对 (以下称次债务人)享有如下债权: 年 月 日,甲方作为出借人向 出借款项人民币 元,利率为 。双方之间订有《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见附件一)
1.4甲方的债权现状为:
二、债权转让的内容、后果
2.1经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对 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直接向 主张债权。
2.2乙方同意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 的清偿后,乙方对甲方的债权在对等额范围内消灭。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3.1 甲方承诺并保证:
3.1.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协议所涉债权具备完全的处分权,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其转让的债权系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
3.2 乙方承诺并保证:
3.2.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协议所涉债权具备完全的处分权,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2 其对甲方的债权系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负责提供债权相关的所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4.1.2将本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的内容通知次债务人和相关人,并告知次债务人或相关人向乙方清偿;
4.1.3 在乙方需要时办理债权转让的有关手续,并在乙方接手债权之前及时通知乙方债权的变化;
4.1.4 如实告知乙方债权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负责统计债权的金额,并与甲方对账;
4.2.2在甲方对接后,及时与次债务人或相关人取得联系,提供收款账户;
4.2.3 了解需要办理的具体手续,在需要甲方出面时提前告知甲方;
4.2.4 收到的款项及时告知甲方具体数额。
五、其他约定
5.1 本协议履行期间产生的办理债权转让的费用,由 承担。
5.2 本协议签定后,乙方无法取得甲方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解除本协议,乙方享有对甲方的债权,甲方享有对次债务人的债权;
(2)本协议仍然有效,甲方取得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后,再对乙方进行清偿;
六、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借款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应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协议首部的送达地址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各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适用于诉讼/仲裁的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特别程序及执行程序。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送达地址。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8.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遇到新情况,双方可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