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梦麟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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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惨博同情,为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发布者:何梦麟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575人看过


       近年来,随着信息时代、网络时代的到来,许多恶意歪曲事实、不当言论层出不穷,而因网络中的这些不当言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例屡见不鲜。律师认为:网络造谣者,在法律上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因网络造谣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的罪名主要有寻衅滋事罪,而寻衅滋事行为大致有以下几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是寻衅滋事罪,该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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