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原被告是夫妻关系,二人在婚后合伙开了一家珠宝店,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注册,后二人发生矛盾,女方在某一天带着自己的父母到珠宝店来走了部分珠宝,事后男方报警,警察认为属于民事纠纷,不予立案,后男方以珠宝店的名义起诉女方及其父母妖气返还财产。
法院最终判决结果: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1、当事人在委托之前,有咨询过其他的律师,后续才委托的我们,虽然律师很多,但是每个律师的思路有所差别。
2、原告把工体工商户的财产当做自己的财产,然而本案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双方都拥有处分权,若此财产被判决返还,那财产都掌握在原告手上了,如果双方继续离婚的话,对被告来说的话,是很不利的,因为被告无法清楚到底有多少珠宝。
林小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