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XX、李XX与被告翁XX、翁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李XX、李XX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XX、李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保全费1070元,合计诉讼费1095元,由原告李XX、李XX共同负担。
计飞超律师
发布者:计飞超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3日 8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XX、李XX与被告翁XX、翁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