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成语叫做“为母则强”,本意是指女子原本是身体柔弱的,但有了孩子以后,因为天性的母爱,常常会变得难以想象的坚强。但上海迪士尼乐园内的一位母亲,却用自己彪悍的行为活生生地演绎了一出另类的“为母则强”,引来了一片指责之声。
【事件回放】
暑期,上海迪士尼乐园迎来了家长带孩子游玩的高峰期,在凡迭戈剧院门口,突然发生了一起彪悍妈妈殴打一小姐姐的事情。
据目击者透露,当时正逢剧院散场,人比较多,一个8岁小男孩在走路过程中可能不小心碰到了小姐姐的敏感部位,小姐姐说了小男孩几句。小男孩的妈妈听到后立刻暴跳如雷发起了飙,说小姐姐言语攻击她儿子。
从网友发布的视频上看,这位妈妈不仅用手指着小姐姐用脏话破口大骂,甚至还用手中的帽子击打对方,而与这对母子同行的一位白衣女子也对着小姐姐爆粗,在迪士尼乐园工作人员到场后,还伸手推搡了一把小姐姐,不依不饶地说:“你他X有妄想症吧你,长这个X样,还摸你屁股啊!”
整个过程中,小姐姐始终处于弱势,而辱骂、打人者的气焰却十分嚣张,围观者甚众。最终,园区工作人员将双方带离现场。
相关的视频、图片上网流传后,引发了网友的众怒,纷纷指责事件中家长的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并给孩子树立了不好的榜样。
【法律问题】
从视频上看,小男孩的妈妈及其同行人的行为确实存在着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辱骂他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根据视频和围观者爆料的内容,男孩的妈妈和白衣女子在公共场所用粗俗不堪的语言辱骂对方,其中不乏“你没被人摸过啊”、“有妄想症吧”、“长这个X样”这样人身侮辱性的语言,属于公然侮辱的行为。
二是殴打他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视频中,男孩的妈妈用手中的帽子击打小姐姐,白衣女子也进行了推搡,而据小姐姐称,她还曾被推倒殴打。
目前,不知该起事件的处理结果如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评论】
这起事件中,即使8岁的小男孩摸到小姐姐臀部的行为只是个意外,但无论从被触碰敏感部位的小姐姐的不适感,还是从一般社会道德要求,抑或是培养孩子文明观念出发,遇到这样的事情,父母也应当让孩子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影响到他人,这也是对公民在公共场所遵守秩序与公德的一个基本要求。
我们暂且抛开殴打辱骂行为的违法性不谈。首先,从对孩子的不良影响出发,这位妈妈的行为做出了一个非常不好的榜样,一方面,家长对于孩子过度保护和放纵的结果,只能是“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另一方面,家长无视他人尊严和社会公德的行为,无疑是个极为错误的示范。
其次,在迪士尼乐园这样孩子聚集的场所,制造不和谐因素,引起围观,而其中不乏儿童,造成了广泛的不良社会影响,在当今网络发达的时代更是如此。
因此,须提醒广大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应当认识到自己的言行会深刻地影响到孩子。“为母则强”,“为父者刚”,绝不是一味地袒护孩子,而是要用自己的言传身教,让孩子得到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这才是真正保护孩子的做法。相信当时那个愤怒而彪悍的妈妈,如果回过头来看看视频中儿子那惊惧的眼神,当生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