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淋律师
王淋律师
天津-河北区部主任律师执业10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从犯如何认定

作者:王淋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0次举报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次要实行犯,应认定为从犯;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应认定为从犯。其特点是不直接参与具体犯罪行为的实施,在共同犯罪活动中,为完成共同犯罪只起了提供物质或者精神帮助的作用。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如何区分主犯与从犯

我国刑法中的刑罚个别化原则决定了区分主犯与从犯的重要性。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二者的区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

(1)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

(2)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

(1)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

(2)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从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来看

(1)多次参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参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

(2)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在犯罪活动中,若人数大于1人,就会涉及到主犯和从犯的区分。从犯所负责任较主犯而言要轻一些。从犯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从事犯罪,一类是帮助犯罪。前者是直接参与,后者是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王淋律师,天津孚惠律师事务所部门主任律师。电话:18522130200社会职务:现任天津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河北区
  • 执业单位:天津孚惠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部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2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