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上海离婚率分别为57.33%、54.83%,天津位居榜首,高达70.56%。大东北黑吉辽三地离婚率都高过了北京、上海,分别为 67.34%、65.87%、59.36%,就连内蒙也有52.89%的离婚率。全国结婚登记713.0794万对,离婚登记310.4131万对,平均离婚率43.55%。
面对居高不下的高离婚率,国家也慌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其中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也掀起了轩然大波。但我们大可不慌,要离婚的,冷静期也挡不住,不离婚的,冷静期也用不上。其实,夫妻之间财产分配问题永远是离婚的重点和焦点。所以“忠诚协议”是现在很多夫妻保护自己婚姻权益的首选,但协议应该如何约定才能得偿所愿却是难点。我们不妨换个角度,将“婚前协议”纳入思考范围。“婚前协议”是一个成本并不高的民事法律行为,能一定程度下保护双方财产,同时因为双方对财产的博弈和提前约定对稳固婚姻起到一定保证作用。
据统计,离婚的六大原因:一方出轨、家庭暴力、性格不合、婆媳不睦、不良嗜好、购房需要。离婚第一大原因是一方出轨,大家都能意会,但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全职妈妈和IT男出轨最高。出轨的女性中,67%是全职妈妈为了寻求激情,其次是教师、医生、文秘和设计师;而出轨的男性中,比例最高的职业分别是:IT男、金融业、教育业、医生、律师,两者都是传统相亲市场上最受欢迎的职业,且认为能有稳定幸福婚姻的职业。
夫妻双方的家庭背景和职业前景无疑是“婚前协议”能被考虑的前提。哪些人群可以考虑签订“婚前协议”:第一种,收入差距比较大、感情基础薄弱的。比如说现在人很多愿意去闪婚的,以及剩男剩女为了结婚而结婚的;第二种,是婚前有特殊财产的,比如说婚前的股权,婚前的期权。这类财产,若在双方结婚之后发生较大增值,那么增值部分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们会建议有特殊财产的人群签署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第三种,是双方家庭财富悬殊较大的,就是我们所说的门不当户不对的这种。如果你们婚前签了婚前财产协议,可以让感情更纯粹,财产的归财产,感情的归感情。在我们长久的观念里,“婚前协议”都是给身家雄厚的人使用的,也就是第三种情形,鉴于此,双方财富差距不悬殊的伴侣,为了以后财产分割按自己的想法走远比通过离婚诉讼判决来得容易和轻松。这样的情形下便产生了第四种,害怕对方违反婚姻忠实义务,想要用财产补偿自己情感上的损失,当然如果纯粹是实行财产分别所有制,俗称“AA”,对双方来说更是喜闻乐见。
实际上,协议的内容和想要达到的目的,双方是可以协商和相互妥协的,不过财富更多的一方,更有话语权和决定权。怎么将感情与财产平衡,即是经营婚姻生活的难题,也是《婚姻法》想要解决的难题。如果双方能在“婚前协议”达到步调一致,也就反向维护了婚姻的稳定和离婚后的和平。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既然是婚姻的正确打开方式,但使用率和推广率都极低,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绝大部分是因为传统观念上,双方及双方的家庭一方面认为签婚前财产协议太直接会伤感情,选择婚姻就意味着要与对方白头到老,无私奉献。现在把财产归置得那么清楚,无疑与传统家庭观念相违背。另一方面认为那是有钱人才需要琢磨的事情。其实,从感情角度上来讲,感情没有那么脆弱,动不动就能伤到。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即便真的双方无法成功签订,也只是双方暂时在财产分配问题上妥协的失败,婚姻能否成功订立,还是双方自己决定。从“婚前协议”本身来说,需要改变这是有钱人才能参与的“活动”这样的思维,出于对婚后财产安排的未雨绸缪,可以在婚前使用起来。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也许是婚姻这场大型迷幻狂欢中唯一理性客观的行为了。一个感性的纯粹对立面,常常能高效激发凸显出人类的各种原始本能,这是一场考验,结果极其真实。因此我想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沟通过程,实际上是让伴侣及其家庭都进行一次“婚前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