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栋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世豪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解除后义务未履行完毕如何处理

发布者:李国栋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6日|分类:劳动纠纷 |162人看过

一、合同解除后义务未履行完毕如何处理

1、如果双方尚未履行合同义务的,终止履行;如果双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解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书面通知“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指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