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设立警示标志。
[目的]: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的风险,以至影响责任认定的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适用情形]除简易程序适用情形以外的交通事故,比如重大人伤案件、大额财产损失案件或双方争议较大等情形。
[法律后果]:交警部门可能基于案件调查需要,扣押车辆,但不得扣押车辆所载货物。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律师建议:面对这类型的交通事故,除了保持理性还需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做好调解及诉讼的两手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