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举证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住址:身份证号:,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准予延期举证,以保障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事实与理由:
关于李某诉申请人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本案已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贵院认为申请人应向法院提交支付宝转账流水的书面凭证,给出的举证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庭审后申请人立即查询支付宝交易记录,并联系支付宝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告知通过支付宝转账到支付宝或者扫码支付给个人的,需要将转账时间、金额、对方名称统一报给支付宝客服人员,客服人员核对之后才能开具出来并邮寄至申请人,所需时间至少10个工作日。
鉴于支付宝取证程序繁琐,且收集证据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恐难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责任。为保障申请人的诉讼权益,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6条的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延期举证,延长举证期限一个月,以便查明事实,公正审理。
此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代理人: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