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赡养纠纷中,不少老年当事人对诉讼预期存在误区,认为可以直接追回过去数年拖欠的赡养费,维权容易遭遇碰壁。本案中我方当事人是一位身患多种重病的高龄老人,长期由一名子女照料,另一子女长期未承担赡养开支。上海富誉律师事务所赵淼律师接受委托,梳理全部证据,精准制定诉讼策略,虽然部分诉请未获法院支持,但成功帮助当事人拿到大额历史医疗费分担,同时争取到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实实在在落地老人晚年养老医疗保障,实现当事人核心维权目标。
一、案情回顾:
本案当事人系高龄老人,身患多种恶性肿瘤,多次住院手术,需要长期服药、定期复查。老人一直跟随儿子共同生活,多年来生活起居、看病就医的开销基本由儿子承担,另一子女长期未履行经济赡养义务。
为维护自身养老权益,老人提起诉讼,提出多项诉求:要求子女补付自 2018 年起拖欠的赡养费;自诉讼之后每月支付 1500 元赡养费;由对方承担过往数年一半自费医疗费用;另外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庭审过程中,被告抗辩称老人每月拥有稳定养老金收入,足以覆盖基础日常生活,拒绝高额赡养费标准,仅同意承担部分医疗费以及较低标准的每月赡养费。
上海富誉律师事务所赵淼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全面收集整理老人病历档案、全部医药费票据、银行收支流水、租房支出凭证,梳理老人高龄多病的客观现状。结合法律规定区分赡养费、历史医疗费二者不同法律性质,向法庭充分举证说理,重点推动法院支持历史已经发生的自费医疗费用分摊,同时争取判令子女按月履行赡养付费义务。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子女向老人支付历史自费医疗费的一半;自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支付赡养费;对于回溯主张多年之前赡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决同时明确,老人今后若产生大额新增开支,可以另行起诉申请调高赡养费标准。我方当事人核心养老、医疗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二、争议焦点:
焦点一:老人能否起诉,要求子女补付过去多年拖欠的赡养费?
焦点二:老人自身拥有养老金,子女还需要支付赡养费吗?
焦点三:已经实际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子女是否应当分摊?
焦点四:赡养案件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三、律师说法:
1、分清诉讼预期,抓准核心胜诉点
不要误以为打官司就可以一次性追回过去数年全部赡养费。历史未主张的赡养费很难回溯索要;但已经实际发生的大额自费医疗费,可以要求子女分摊,是赡养案件重要维权突破口,本案我方就是牢牢抓住该要点,帮助当事人拿到六万余元医疗补偿。
2、有养老金不等于子女免除赡养义务
养老金只是老人基础生活保障。面对高龄慢性病、长期就医、租房等额外大额支出,子女依旧必须履行赡养义务。法院会结合老人实际开销、子女经济能力综合判定赡养费金额。
3、完整留存证据,是胜诉的基础
老人务必保管好病历、医药费发票、购药记录、租房合同、银行流水,以此证明真实的医疗与生活支出。缺失票据,历史医疗费分摊的诉求将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4、赡养费判决并非一锤定音
日后老人身体恶化,出现大额医药费、护理费,现有赡养费不足以维持生活,完全可以再次起诉,申请提高赡养费标准。
龚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