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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门诊取纱条夺命后医院伪造病历,诉三甲医院获支持,获赔 74 万!

发布者:王正国|时间:2026年04月03日|16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核心信息


案号(2025) 0104 民初 xxx


审理法院:武汉市XX人民法院


原告1(死者A女士丈夫)、2(死者A女士之子)


被告F医院


原告代理律师:王正国、王某静(特别授权)


案件性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术后门诊处置不当致患者死亡)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医院存在重大医疗过错,判决承担70% 赔偿责任


赔偿原告748589.42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原告方全面胜诉


二、案情全景:一次常规门诊,酿成致命悲剧


(一)诊疗经过


患者A女士 “视力进行性下降 5 年,加重 1 年”,于 2024 年 1 月 4 日


入住F医院神经外科,临床诊断为垂体瘤


1 月 8 日,医院为其行经蝶骨垂体病损切除术 + 大腿阔筋膜取出术 + 脑脊液


漏修补术,术后恢复尚可,1 月 12 日顺利出院。


1 月 23 日 10 时 25 分,A女士遵医嘱前往该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门诊,抽取


鼻腔内填塞纱条。操作中突发双侧鼻腔大量出血(约 200-300ml),医方仅行简


单填塞,未及时规范急救;直至呼吸心跳停止 1 小时余,才转入急诊抢救,最


终于 13 时 41 分宣告不治身亡。


(二)原告主张与被告抗辩


原告诉求


被告在取纱条过程中操作不当致大出血;


大出血后延误抢救、有能力救而不救,违背急救义务;


事后伪造、篡改门诊病历,企图掩盖过错;


诉请判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等共计


100 万元,并承担鉴定费、诉讼费。


告抗辩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患者死亡系自身病情所致;对司法鉴定意见不予认可,


死亡原因系推测、客观依据不足,请求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三大致命难点,普通律师难以突破


强势主体对抗:原告为普通民众,被告为全国顶尖三甲医院,资源、话语


权严重不对等。


证据高度不利:病历由医院掌控,且存在伪造、篡改嫌疑,患方初始举证


极为艰难。


因果关系认定难:医院以 术后并发症、自身潜在风险推卸责任,试图


将死亡完全归因于患者自身。


四、王正国律师核心办案贡献:专业攻坚,逆转胜诉


王正国律师深耕医疗损害维权多年,懂医精法、只代理患方,全程主导证据固定、


司法鉴定、庭审抗辩,以极致专业击穿医院抗辩体系,为家属赢得公正赔偿。


(一)固定关键证据,戳穿医院 病历造假谎言


案件初期,医院存在事后修改门诊病历、掩盖操作失误的行为。王律师第一时间


指导家属:


固定原始就诊经过陈述、现场沟通记录;


同步留存门诊缴费凭证、死亡医学证明、卫健部门投诉回执;


精准比对住院手术记录与门诊病历,指出 **“右侧鼻孔手术却记录左侧纱


条抽出”** 等明显矛盾,直接证明病历记录不真实、不规范,为后续鉴定与庭审


奠定 医院不诚信的基础。


(二)精准锁定医院三大核心过错,直击法律要害


正国律师结合神经外科、耳鼻咽喉科诊疗规范,系统梳理出医院不可辩驳的过


错:


术前评估严重缺失取纱条前未做必要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及鞍区 CT


查,对术后渗血、脑脊液漏等风险完全未预见、未评估,违背诊疗基本规范。


急救处置严重失当大出血后未及时规范急救,拖延至呼吸心跳停止 1


时余才转急诊,丧失黄金抢救时间,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韶关


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病历管理严重违规病历记录错误、急救过程无规范记载,违反病历书写基


本规范,依法可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三)主导司法鉴定,奠定胜诉核心基石


医疗纠纷胜诉关键在鉴定意见。王正国律师全程把控鉴定流程:


向法院书面申请对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进行司法鉴定;


提交专业书面陈述意见,将医院评估缺失、急救延误、病历违规等问题完


整呈现给鉴定机构;


推动K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权威意见:同济医院诊疗行为存在


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 50%-70%。庭审中,王正国律师


有力驳斥被告 鉴定意见不科学的抗辩,最终法院完全采信该鉴定意见


(四)庭审强势抗辩,说服法院顶格认定 70% 责任


面对被告专业律师团队,王律师逻辑严密、直击核心:


驳斥 并发症免责:强调并发症可防可救,医院因评估与急救失职才导


致死亡结果;


驳斥 已尽义务:用时间线、病历漏洞、鉴定意见证明医院延误救治、


违反急救原则


提交完整赔偿计算依据,主张按70% 顶格责任比例赔偿。法院最终采纳


正国律师全部核心观点,判决医院承担70% 赔偿责任


(五)精准核算赔偿,最大化维护家属合法权益


正国律师严格依照《民法典》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逐项精准计算:


死亡赔偿金:939740


丧葬费:44904.5


医疗费:1340.39


法医鉴定费:12000


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 元以上费用按 70% 责任比例核算后,总计获赔


748589.42 ,覆盖家属全部核心损失,为逝者家属提供坚实经济慰藉。


五、案件胜诉重大意义


弱势家属完胜顶尖三甲医院:以专业证据与法律逻辑,打破医疗纠纷 权难、胜诉难的困境,彰显司法公正。


明确门诊医疗过错裁判规则:确立术后门诊处置需充分评估、大出血必须即时急救、病历必须真实规范的司法认定标准,对同类案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彰显专业律师核心价值:证明懂医精法、证据制胜的医疗专业律师,是破解医患信息壁垒、维护患方权益的关键力量。


告慰逝者、安抚家属:以法律手段追责医院,为失去至亲的家庭讨回公道,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六、王正国律师专业能力总结


医疗 + 法律复合专业:精通多科室诊疗规范,能从病历中锁定过错、固定证据,破解医疗专业壁垒。


司法鉴定主导能力:精准设计鉴定事项、提交专业意见,确保鉴定意见利于患方并被法院采信。


庭审对抗犀利精准:逻辑缜密、要点突出,有效击穿医院抗辩,说服法官采纳己方观点。


维权经验丰富:专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只代理患方,深谙司法实践与赔偿标准,全力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责任心极强:面对失去亲人的悲痛家属,以专业、耐心与担当,全程护航维权之路,彰显律师职业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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